民事作伪证一般不算诈骗,但作伪证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民事案件中,作伪证和诈骗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诈骗通常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核心在于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的财物。
而民事作伪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事实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作伪证的行为主要是妨碍了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破坏了司法公正和司法秩序。
虽然民事作伪证不算诈骗,但这种行为的危害性不容小觑。作伪证可能导致错误的裁判结果,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的公信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民事诉讼中作伪证的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如,如果作伪证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可能会构成伪证罪。同时,如果作伪证的行为是为了帮助一方当事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还可能涉及其他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
总之,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如实提供证据和陈述事实,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