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多种因素,一般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重处罚。
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
在对连续犯进行量刑时,需要充分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首先,犯罪的性质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不同类型的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对法益的侵害程度是不同的。比如,连续的盗窃行为和连续的故意杀人行为,在性质上就有巨大的差异,相应的量刑也会有很大区别。
犯罪情节也对量刑有着关键影响。这包括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时间和地点、犯罪造成的后果等。如果连续犯罪的手段特别残忍、在公共场合实施或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那么量刑就会更加严厉。
危害后果是量刑时不可忽视的一点。例如,连续的诈骗行为所涉及的金额大小、连续的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的受伤程度等,都会直接影响量刑的轻重。
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也是决定量刑的重要因素。如果犯罪人在实施连续犯罪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主观恶意,毫无悔改之意,那么也会被从重处罚。
同时,法律对于某些特定的犯罪类型和连续犯的情况,可能有明确的量刑规定和指导意见。法官在量刑时需要遵循这些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需要指出的是,连续犯的从重处罚并非是简单的加重处罚,而是在法定刑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刑罚的量。目的是既要体现对连续犯罪这种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又要保证量刑的公正和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