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具体判刑年限需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类性质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多个具体的罪名,比如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等。
不同的罪名以及同一罪名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判刑的幅度都有所不同。以放火罪为例,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再比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犯罪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就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对于在打官司过程中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刑,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犯罪的动机、手段、危害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等等。法官会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件事实,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作出公正的判决。
总之,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打司机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就会判几年,而是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依据法律和事实来确定准确的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