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口供本身不一定会留下案底,是否留下案底取决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录口供只是司法机关在案件侦查、审理过程中的一种调查手段。口供是对案件相关情况的陈述和说明。
案底通常指的是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如果经过调查和审理,最终被认定有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才会留下案底。
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录了口供,但案件经过进一步的调查,证据不足或者被证明是无罪的,就不会留下案底。
例如,某人被怀疑参与了一起盗窃案件而被警方传唤录口供。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参与了盗窃行为,或者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无辜,那么这个人就不会因为此次录口供而留下案底。
然而,如果在录口供过程中,当事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后续的证据也能够支持其犯罪事实,经过法院的判决认定有罪并判处刑罚,那么就会留下案底。
需要注意的是,录口供时应当如实陈述,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隐瞒重要事实,可能会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总之,录口供只是案件处理的一个环节,不能单纯依据录口供这一行为就确定是否会留下案底,而是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整体情况和最终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