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是一种危险驾驶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所谓“追逐竞驶”,一般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而“情节恶劣”,通常从追逐竞驶行为的时间、地点、参与人数、造成的危害后果以及追逐竞驶者的主观恶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比如,长时间追逐竞驶、在人员密集的场所或交通流量大的路段追逐竞驶、多次或者聚众追逐竞驶、因追逐竞驶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严重交通堵塞等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处罚,处拘役的期限通常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罚金的数额则根据犯罪情节的轻重和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

需要指出的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导致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这种行为严重威胁到公共交通安全,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的潜在风险。因此,每一位驾驶者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总之,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以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正常的交通秩序。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怎么处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