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内幕交易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内幕交易罪既遂的量刑,主要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情形: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意味着犯罪分子不仅可能面临自由刑,即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还需要承担财产刑,即缴纳相当于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金。

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比如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等等。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内幕交易罪的量刑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对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和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等因素,以确保量刑的公正和合理。

总之,内幕交易罪作为一种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法律对此给予了严厉的惩处,以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内幕交易罪既遂如何量刑(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