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罪的立案标准一般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或者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
在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这里的“数额”是指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数额。应纳税总额是指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全部数额。
其次,如果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纳税人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也会达到立案标准。这意味着纳税人在接到税务机关的追缴通知后,有积极改正错误、履行纳税义务的机会,但如果其拒绝这样做,就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此外,如果在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再次出现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即使未达到上述数额和比例标准,也会被立案追诉。这体现了对屡教不改、多次违法者的严厉打击态度。
需要注意的是,逃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破坏了税收征管秩序,也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如实申报纳税,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同时,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也会通过各种手段加强监管,发现和查处逃税行为。对于涉嫌逃税的案件,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以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