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能会采取其他相应的措施,如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等。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未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等。
对于未满 12 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由于其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而对于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同样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这是因为这类人由于精神障碍,无法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意义和后果,也无法根据自己的意志控制自己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一个人是否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专业的鉴定。不能仅凭表面现象或者主观猜测来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由专业的医疗机构和鉴定人员,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状态和认知能力进行评估和鉴定,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总之,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犯罪的处理,既要保障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又要充分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情况,采取合理、适当的措施,以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标准的辩护词不会直接开始阐述辩护理由的,如果辩护人自己都没有详细的了解过本案的一些实际情况,就开始在辩护理由当中胡说八道的话,这样的辩护方案不仅不会被采纳,而且还会给法官造成非常恶劣的印象,对给犯罪嫌疑人的量刑不会起到任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