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判了刑有可能还会罚钱,即判处附加刑中的罚金。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造成轻伤一级的犯罪行为,判刑后是否会罚钱,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仅仅是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主刑,还可能包括罚金等附加刑。如果犯罪行为所触犯的刑法条文规定,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应当并处或者可以并处罚金,那么就有可能在判刑的同时处以罚金的处罚。
其次,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犯罪人的行为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或者其通过犯罪行为获得了经济利益,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处罚金,以加大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起到惩戒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此外,即使刑法条文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或可以并处罚金,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犯罪人为了减轻罪责主动提出缴纳罚金,或者法院认为判处罚金有助于实现刑罚的教育和改造目的,也可能会决定判处罚金。
总之,轻伤一级判刑后是否罚钱,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的综合情况。法律的目的在于实现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的维护,通过合理的刑罚配置来达到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双重效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