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诉的。

刑事自诉案件,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在这类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有权撤回自诉。

然而,撤诉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撤诉应当是出于自诉人的真实意愿,不能受到强迫、威胁或者欺诈。其次,如果自诉案件已经经过法庭审查和审理,自诉人的撤诉行为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例如,如果自诉案件涉及到对公共秩序、社会善良风俗的维护,或者涉及到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保护,法院可能会对自诉人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以确保撤诉不会产生不良后果。

另外,撤诉的申请应当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撤诉。如果法院准许撤诉,案件将终止审理。但如果自诉人在撤诉后,又基于同一事实再次提起自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自诉案件的撤诉并非随意为之,而是需要在法律的框架内,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既保障自诉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