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一般可以不适用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同时,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嫌疑人,也可能不适用死刑。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死刑的适用是极其严格和谨慎的。首先,根据法律明确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是不能被判处死刑的。这是基于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的考虑,未成年人在认知、自控等方面尚未完全成熟,具有较大的可塑性和改造可能性。

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同样不适用死刑。这里的“审判的时候”应作广义理解,包括整个羁押期间。即从被羁押开始,一直到判决生效前,只要发现妇女处于怀孕状态,就不能对其判处死刑。这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孕妇权益的保护。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一般也不适用死刑,但如果是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则不在此限。这一规定既考虑到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又对严重暴力犯罪保持了一定的威慑力。

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在具体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例如自首、立功、从犯等,也可能影响死刑的适用。法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节,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应当适用死刑。

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理念的进步,对于死刑的适用,更加注重保障人权和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能够通过其他刑罚手段达到惩罚和预防犯罪目的的情况下,会尽量避免适用死刑,以体现对生命的敬畏和对法律公正、人道价值的追求。

哪些情形可以不适用死刑?(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