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一般不能定敲诈勒索罪。
在刑事诉讼中,认定一个人有罪需要依靠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犯罪事实。敲诈勒索罪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同样需要有相关证据来支撑定罪。
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的核心和灵魂。如果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充分、不确实,就无法确切地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也无法确定犯罪的构成要件是否得到满足。
对于敲诈勒索罪,通常需要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这就需要相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类型的证据来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例如,要有证据证明威胁、要挟的具体内容和方式,被害人因恐惧而交付财物的过程,财物的转移情况等。如果没有这些证据,仅仅凭借猜测、怀疑或者一些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传闻,是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
此外,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证据规则,对证据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判断。只有经过合法程序收集、审查属实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总之,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有无和充分与否对于定罪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没有证据,是不能轻易定敲诈勒索罪的。这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的重要原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