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主要包括主观上的过失心态、客观上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而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其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首先,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例如,在工厂操作机器时,没有注意到安全规程,未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从而导致工人死亡。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比如,一名司机自认为驾驶技术高超,在路况不佳的情况下超速行驶,结果导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其次,在客观方面,必须发生了他人死亡的结果。这一结果是明确、真实且不可逆的。死亡的认定通常依据医学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再者,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他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正是由于行为人的不当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这种因果关系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行为的性质、力度、环境条件等。

此外,过失致人死亡罪所涉及的行为通常是日常生活、工作或者业务活动中的行为,并非故意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例如,在建筑施工中,由于施工方没有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工人从高处坠落死亡。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准确、公正地定罪量刑。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