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故意杀人是否可以保释,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非故意杀人,在法律上通常称为过失致人死亡。在判断是否能够保释时,不能仅仅依据犯罪的性质,而是要综合考量多个因素。
首先,要考虑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如果过失致人死亡的情节相对较轻,例如是在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造成的后果相对不那么严重,那么在保释申请方面可能会更有利。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也是重要因素。包括其过往的犯罪记录、职业、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一直表现良好,有稳定的职业和家庭支持,并且在社区中有良好的声誉,这会增加获得保释的可能性。
再者,保释后的监管条件也是需要考虑的。是否有合适的担保人能够确保犯罪嫌疑人在保释期间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出庭等。
另外,案件的侦查进展也会对保释产生影响。如果案件的证据已经基本固定,犯罪嫌疑人不会对证据的收集和案件的调查造成干扰,那么保释的可能性也会相应提高。
需要指出的是,保释的决定权力在于司法机关,他们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权衡各种因素,以确保保释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和案件的正常审理造成不利影响。
总之,非故意杀人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能否保释,是一个需要综合众多因素进行审慎判断的问题,不能简单地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