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取保候审的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审批、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执行等步骤。
交通肇事案件中,取保候审的程序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复杂性。首先是申请环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的理由、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等内容。
接下来是审批程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决定机关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情况等因素。如果同意取保候审,会告知申请人,并要求其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
关于保证金的缴纳,数额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提供保证人的,保证人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并且与本案无牵连等。保证人应当履行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取保候审规定的义务,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最后是执行程序。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会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取保候审的决定,告知其应当遵守的规定,并监督其遵守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总之,交通肇事取保候审程序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以确保司法公正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