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是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收买国家情报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构成此罪既遂的处罚,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

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一般情况”通常指的是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但尚未达到特别严重的程度。比如,收买的情报数量相对较少,涉及的领域并非特别关键,或者虽然为境外提供了情报,但尚未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的实质性损害。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买大量重要情报,涉及国家核心机密或者重大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关键情报;收买情报的行为导致了国家重大利益的严重损失;多次实施为境外收买情报的行为等。

对于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谓“情节较轻”,可能是指初次实施此类行为,收买的情报数量少、重要性较低,并且在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后果的扩大等。

需要指出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定罪和量刑,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同时,打击此类犯罪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对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怎么处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