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可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法律问题,想必您对“玉溪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这个问题感到十分关切。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您详细解读这个问题,让您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更清晰的认识。
一、玉溪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
在玉溪,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为 10 至 14 天,特殊情况下最长可达 37 天。
首先,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 3 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 1 至 4 日。
其次,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30 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7 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玉溪刑事拘留后的取保候审条件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拘留期间的一种重要法律措施。在玉溪,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
三、玉溪刑事拘留后的监视居住条件
监视居住也是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玉溪,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
1.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 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 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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