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认定,包括是否有重复登记结婚、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等。

重婚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婚姻家庭秩序的犯罪行为。在判断非法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时,不能仅仅依据同居和生子这两个事实,而需要综合多种情况进行全面考量。

首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和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即通过法定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事实上的婚姻关系,通常表现为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对外公开以夫妻相称,周围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虽然没有公开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形成了一种类似于夫妻关系的共同生活状态。

其次,对于非法同居生子的情况,如果双方仅仅是偶尔的同居或者短暂的共同生活,且没有以夫妻名义对外宣称,那么一般难以认定为重婚罪。但如果同居时间较长、关系稳定,并且在生活中表现出夫妻关系的特征,例如共同购置房产、共同经营生意、共同抚养子女等,同时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那么就有可能构成重婚罪。

此外,证据的收集在认定重婚罪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的婚姻关系和共同生活的事实,如证人证言、相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婚罪的认定是十分谨慎的。因为婚姻关系的认定涉及到个人的权利和社会的稳定,必须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支持,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和裁决。

总之,非法同居生子是否构成重婚罪,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结合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非法同居生子重婚罪要如何认定的(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