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信用卡 77 万不还不一定构成诈骗,但存在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可能性。
信用卡欠款 77 万不还的情况是否构成诈骗,不能简单一概而论,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来判断。
首先,要明确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通常来说,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可能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从而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时就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骗取银行发放信用卡,然后恶意透支,这种情况也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然而,如果持卡人在透支信用卡后,因为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偿还欠款,例如遭遇重大疾病、突发的经济危机、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等,且持卡人一直积极与银行沟通,表现出还款的意愿和努力,那么一般不认定为诈骗。
此外,银行在处理信用卡欠款问题时,通常会先进行催收。如果持卡人在催收过程中故意逃避、更换联系方式、转移财产等,使得银行无法联系到持卡人或者无法追讨欠款,这也会增加被认定为诈骗的风险。
总之,判断信用卡欠款 77 万不还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综合考虑持卡人的主观意图、透支行为、还款表现、银行催收情况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存在争议,最终的认定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做出。
建议持卡人在面临无法偿还信用卡欠款的情况时,要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还款方案,尽量避免陷入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