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变造企业债券罪,是指对公司、企业债券进行变造,数额较大的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该罪既遂的量刑,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轻重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变造企业债券的行为,所涉及的数额较大,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这里的“数额较大”,一般是指变造企业债券的面额较大,或者数量较多,对金融秩序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而当变造企业债券的数额巨大时,刑罚就会更为严厉。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数额巨大”的标准,通常要高于“数额较大”,表示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更为严重,对社会经济秩序和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了重大的不良影响。

在具体的量刑过程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以及是否积极退赃、赔偿被害人损失等酌定从轻情节,来对犯罪分子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对于犯罪的量刑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过程,旨在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犯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对变造企业债券罪既遂如何量刑(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