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多次实施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大量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给国家、集体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等情形。

而“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一般是指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造成土地资源严重破坏,或者造成有关单位、个人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等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同时,还需要注意与其他相关罪名的区分,如玩忽职守罪等。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土地管理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国家对于土地的征用和使用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任何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需要强调的是,法律对于此类犯罪的处罚力度,旨在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保障社会的公共利益和可持续发展。

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怎么处罚(0)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