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的判刑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串通投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包括: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等等。
在具体的判刑中,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表现等多种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判刑期限。
如果犯罪人有自首情节,一般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人积极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积极弥补受害人损失等,也可能在判刑时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的适用是严谨和具体的,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最终的判刑结果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