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交通肇事罪中,犯罪人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例如,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未注意道路状况,未保持安全车距,或者在饮酒后驾车,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这些情况下,驾驶员通常不是故意追求或者希望事故的发生,而是由于疏忽或者对自己的驾驶能力过于自信,从而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与故意犯罪不同,过失犯罪的犯罪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否定态度,不具有犯罪的故意心态。交通肇事罪作为过失犯罪,在定罪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人的过失程度、事故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和赔偿情况等因素。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明知车辆存在严重故障仍上路行驶,或者肇事后逃逸等,可能会转化为故意犯罪。但在一般情况下,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