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自首后一般难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适用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累犯本身就表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较高的再犯风险和社会危险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累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属于累犯。由于累犯的前罪和再次犯罪的情况,使得司法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会更为谨慎。

虽然自首是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但这并不足以改变累犯所具有的较高社会危险性这一特征。

然而,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如果累犯自首后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比如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也不排除有取保候审的可能性,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

总之,累犯自首后取保候审的可能性较小,但最终是否能取保候审,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

累犯自首了可以取保候审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法》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