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需要解除取保候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而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当被告人被判处缓刑时,意味着其犯罪行为已经经过审判并被确定了刑罚,且缓刑考验期开始。在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目的已经实现,即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取保候审的设立是为了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能够随传随到,不妨碍诉讼程序的进行。一旦判决生效,特别是判处缓刑后,就不再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约束被告人。

然而,在缓刑考验期内,被告人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如定期向考察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缓刑是否需要解除取保候审(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