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私自扣押公司公章的行为可能涉及多种罪名,具体的定罪需要根据其行为的目的、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1、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会计通过扣押公章的方式,企图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2、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若会计利用扣押公章来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3、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如果会计扣押公章的行为导致公司的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可能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4、此外,即使不构成犯罪,这种行为也违反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公章,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具体案件的定性和处理,需要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进行判断。

会计私自扣押公司公章是什么罪(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