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追诉期最长为二十年。

追诉时效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追诉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超过法定追诉期限,不应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法定最高刑”不是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应判决的具体刑期,而是根据其所犯罪行的轻重,判定对应的量刑幅度中最高的刑种。例如,某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则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刑。

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时效的设置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有利于督促司法机关及时办案,提高司法效率;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民权利的保障。

总之,刑事诉讼追诉期最长为二十年,但在特定情况下,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刑事诉讼追诉期最长是几年(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