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流产的妇女一般不宜被羁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刚流产的妇女身体较为虚弱,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恢复健康。在这种情况下,羁押可能会对其身体和心理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

法律的制定通常会考虑到人道主义原则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刚流产的妇女处于特殊的生理状态,其身体抵抗力下降,需要充分的休息和调养。如果此时对其进行羁押,可能无法提供适宜的医疗和生活条件,从而影响其身体的恢复,甚至可能引发其他严重的健康问题。

此外,从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综合考量,对刚流产的妇女羁押也并非是最优选择。法律的目的不仅在于惩罚犯罪,也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权。对于这类特殊情况的妇女,采取较为温和、人性化的措施,如取保候审等,更有助于实现法律的宗旨。

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等因素。如果案件性质极其严重,犯罪嫌疑人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且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社会危害的发生,那么在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也不排除羁押的可能性。

总之,刚流产的妇女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宜被羁押,但最终的决定需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确定。

刚流产的妇女能否被羁押(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