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既遂的惩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买卖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在对该罪进行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危险物质的种类、数量、危险程度,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等。

如果犯罪情节较轻,例如买卖的危险物质数量较少、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比如买卖大量的危险物质,或者因买卖危险物质导致了重大人员伤亡、严重环境污染、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对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会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会严格依照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此外,在判断是否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既遂时,关键在于犯罪行为是否已经完成,即是否已经实现了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行为,并且达到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即使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也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

总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法律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较大,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正常秩序。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既遂具体有哪些惩罚(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