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的立案标准不以抢劫的金额大小为唯一判断依据,只要有抢劫行为就应当立案。
抢劫罪是一种性质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并非单纯取决于抢劫的金额。
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因此,即使抢劫的财物价值较小,甚至未抢到财物,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应当立案侦查。
比如,行为人使用了暴力手段,对被害人进行威胁、殴打等,即便最终没有获取财物或者获取的财物价值极低,也会被依法追究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因为其行为本身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的公共秩序。
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抢劫的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多次抢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情节,往往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抢劫罪,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抢劫罪的认定和处罚,要综合考虑犯罪的手段、情节、后果以及犯罪人的主观恶性等多方面因素。不能仅仅依据抢劫的金额来判断犯罪的性质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总之,抢劫罪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无论抢劫的金额大小,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