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对肇事者的定罪通常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首先,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因逃逸致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
认定“因逃逸致人死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其一,行为人有交通肇事的行为,即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并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其二,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有逃逸行为,即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其三,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即正是因为行为人逃逸,使得被害人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事故现场的情况、被害人的受伤程度、行为人逃逸后的行为等。如果有证据表明,即使行为人不逃逸,被害人也极有可能因伤势过重而无法获救,那么就不能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
此外,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刑法规定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一严厉的刑罚旨在警示和惩罚那些在交通肇事后逃避责任,置被害人生命于不顾的行为。
总之,“因逃逸致人死亡”是一种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的行为,法律对此予以了严厉的制裁,以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公民的生命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