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阶段的防卫通常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犯罪预备阶段,不法侵害尚未真正开始实施,其对法益的紧迫威胁程度相对较低。
在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关键在于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如果不法侵害还处于预备阶段,例如犯罪分子仅仅是在谋划、准备工具等,尚未直接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此时进行防卫可能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在犯罪预备阶段,侵害行为尚未达到紧迫和直接威胁的程度,若此时允许进行防卫,可能会导致防卫权的滥用,破坏法律秩序的平衡。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果能够证明犯罪预备行为已经表现出极高的危险性和紧迫性,例如犯罪分子携带致命武器且有立即使用的明显意图,那么在这种极其特殊的情形下,可能会存在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但这种情况极为罕见,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严格判断。
总之,一般情况下,犯罪预备阶段的防卫不构成正当防卫,但具体的认定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法律精神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