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立功表现的,在量刑时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大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对于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给予了较为宽大的处理。这是因为重大立功表明犯罪分子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和司法机关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有助于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具体的量刑幅度会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分子的主观恶性以及所立功劳的大小等多种因素综合考量。如果重大立功表现特别突出,可能会免除处罚;如果立功表现显著,通常会减轻处罚。

例如,在一些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的重大立功行为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关键线索,使得大量犯罪嫌疑人被抓获,或者阻止了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犯罪活动,那么在量刑时就有可能被免除处罚。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重大立功并不是必然导致免除或者减轻处罚,而是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充分考虑的一个重要情节。法院会在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后,做出公正合理的量刑判决。

总之,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争取从轻处理的重要机会,但最终的量刑结果仍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重大立功的量刑标准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