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会退还。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通常与取保候审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紧密相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具体来说,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上述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有关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相应的银行等机构办理保证金的退还事宜。

此外,保证金的退还流程和时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差异。一般情况下,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作出后,相关部门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审批、核对等工作。如果当事人对保证金的退还存在疑问或者遇到拖延等情况,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和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保证金什么时候会退还(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