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是指通过违反法定程序、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
在刑事诉讼领域,非法证据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通常指的是在证据收集的过程中,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原则或者侵犯了被追诉人的合法权益而获取的证据。
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取证主体不合法。例如,非法定侦查机关或未经合法授权的人员进行的取证活动所获取的证据。其次是取证程序不合法。比如,在搜查、扣押、询问证人等过程中未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再者,取证手段违法。这可能表现为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或者证人证言;通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非法手段获取物证、书证等。
非法证据的存在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它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因为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往往受到质疑。另一方面,使用非法证据也违背了法治原则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为了排除非法证据,保障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程序。例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在诉讼过程中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如果对证据的合法性存在疑问,也应当进行调查核实。
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确保刑事诉讼活动在合法的轨道上运行,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平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