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标准通常包括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等情形。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其立案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首先,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会予以立案。这是基于对耕地资源的重要性保护,基本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而其他耕地同样对于农业生产和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也在立案范围之内。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对于生态防护、环境保护等具有特殊功能,对其的保护至关重要。

此外,非法占用草原二十亩以上的,也符合立案条件。草原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持生物多样性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除了上述数量标准外,如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也会被立案。所谓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一般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农用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政策,对立案标准进行一定的调整和细化。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准确认定。

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标准(0)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