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在一定情形下是结果加重犯。
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犯罪。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法定的严重后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在抢劫罪中,如果出现了诸如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就构成了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例如,犯罪分子在实施抢劫过程中,为了制服被害人而使用暴力手段,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这种情况下,犯罪人的刑罚将会被加重。
我国刑法对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有明确的规定。其立法目的在于对那些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抢劫行为给予更严厉的惩罚,以体现刑法对公民人身权利和社会秩序的保护。
判断是否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多个因素。如果犯罪行为人在实施抢劫时,主观上对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持故意态度,那么其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并应承担相应的更重的刑事责任。
然而,如果犯罪行为人在实施抢劫时,只是希望通过一般的暴力手段获取财物,而对于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是出于过失,那么在具体的定罪量刑时,也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抢劫罪在特定条件下属于结果加重犯,法律对此有着严格的规定和判断标准,以确保对犯罪行为的准确认定和公正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