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一般不扣身份证。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扣押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身份证的。

取保候审的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定自由,以保证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同时也要保障其基本的生活和工作权利。身份证作为公民证明自身身份的重要证件,对于正常的社会活动和生活是不可或缺的。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果案件的侦查或审理需要,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可能会暂时保管身份证,但这并非普遍情况。比如,存在利用身份证可能会干扰案件侦查、影响诉讼程序或者可能会造成其他不利后果时。

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否扣押身份证,被取保候审的人员都应当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如果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总之,取保候审是否扣押身份证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程序的需要来决定,但在法律的框架内,会充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

取保候审扣身份证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