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主要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三大类。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其种类繁多,主要涵盖以下几大方面:
贪污贿赂犯罪,这是职务犯罪中常见的类型。比如贪污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受贿罪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渎职犯罪同样不容忽视。滥用职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玩忽职守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侵犯公民权利犯罪,例如刑讯逼供罪,即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
这些职务犯罪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正常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国家一直致力于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督机制、强化廉政教育等多种手段,来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法治的尊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