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被判死刑后,如果不是立即执行而是缓期执行,在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定条件是有可能减刑的。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通常无法减刑。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情况。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然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通常不存在减刑的可能性。因为死刑立即执行是最严厉的刑罚,一旦判决并经过法定程序核准,就会被执行死刑。
需要指出的是,死刑的判决和执行是极其严肃和慎重的法律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的适用和相关的减刑条件,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审查程序,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法律对于死刑的规定和执行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法治的进步。
总之,被判死刑后是否能够减刑,取决于判处的是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以及在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的表现是否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