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非法经营罪在我国刑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具体阐述了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标准。

该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这里的“国家规定”,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专营、专卖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由国家主管部门确定的机构进行经营、买卖的物品,如烟草、食盐等。“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在一定时期实行限制经营的物品。“未经许可”,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通常根据非法经营的数额、违法所得数额、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经营罪的认定,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相关的司法解释,结合具体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危害后果等因素,以确保准确适用法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经济秩序。

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是什么(0)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