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主体是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的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财产权;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首先,从主体要件来看,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这里的“银行”,包括各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其次,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行为会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而仍然实施这种行为。过失不构成本罪。

再次,客体方面,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的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的财产权。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以确保金融秩序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破坏了这种管理秩序,同时也可能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最后,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规定”,通常是指违反《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贷款发放的规定。“数额巨大”一般是指发放贷款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造成重大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例如,因发放的贷款无法收回,导致金融机构资金严重短缺,影响正常经营等。

需要注意的是,认定是否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需要综合考虑上述构成要件的各个方面。同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具体案件的定性和处理,还需要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准确判断。

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要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