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淫秽物品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
对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既遂的量刑,主要依据其犯罪情节的轻重程度来确定。
如果情节较轻,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较轻”一般是指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较小、传播范围有限、获利较少等情况。
当犯罪情节达到一般程度时,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例如,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较大、传播范围较广、对社会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等。
而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走私淫秽物品数量巨大、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通过走私获取巨额非法利益等。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判断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情节轻重,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走私淫秽物品的种类、数量、淫秽程度、传播范围、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是否有累犯等情节。
此外,法律对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规定,旨在维护国家的海关监管秩序和社会的公序良俗,防止淫秽物品的非法传播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