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立案后是否收监,取决于多种因素,并非一概而论。

刑事案件在开庭立案后,嫌疑人是否会被收监,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绝对的答案。这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以及法律的相关规定等多个方面。

首先,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所涉及的犯罪被认为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其他重大刑事犯罪,那么嫌疑人被收监的可能性相对较大。例如,故意杀人、抢劫、贩毒等严重罪行,为了确保社会安全和案件的顺利审理,司法机关可能会决定对嫌疑人进行收监。

其次,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也会影响是否收监的决定。如果嫌疑人有逃跑、毁灭证据、串供或者再次犯罪的风险,或者之前有违法犯罪的记录且表现不佳,那么收监的可能性会增加。相反,如果嫌疑人没有犯罪前科,在案件中的表现较为配合,并且有稳定的住所和职业,能够保证按时出庭受审,那么可能不会被立即收监。

此外,法律程序和证据的情况也会起到作用。在一些案件中,如果证据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侦查和收集,为了避免嫌疑人干扰证据的收集,也可能会暂时收监。

还有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要求嫌疑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随传随到等。如果嫌疑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规定,也可能会被收监。

总之,刑事案件开庭立案后是否收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并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司法机关的判断来决定。其目的是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的同时,也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案件开庭立案需要收监吗(0)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