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既遂的处罚,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的一类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此罪的处罚,主要依据犯罪的情节轻重来确定具体的量刑幅度。
如果犯罪情节严重,通常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的“情节严重”可能包括所提供的情报涉及国家核心机密、重要军事部署、重大经济政策等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内容;或者多次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或者提供情报的对象是对我国国家安全具有较大威胁的组织或国家等。
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比如所提供的情报直接导致了我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遭受极其重大的损失;或者所提供的情报被用于对我国实施极其严重的破坏活动等。
而情节较轻的,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例如,所提供的情报相对次要、影响范围较小,或者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具有一定的从轻情节,如自首、立功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罪的量刑,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犯罪的手段、后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认罪态度等,以确保量刑的公正和合理。同时,对于此类犯罪,法律的惩处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