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等待案件进一步处理的过程中,被暂时释放但仍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监管。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尚未有最终的定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有罪还未确定。
无犯罪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没有犯罪记录的文件。由于取保候审阶段案件仍在侦查、起诉或审判过程中,不能确凿地认定被取保候审的人没有犯罪。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当事人一定无罪,只是在等待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进一步审查和裁决。在这个阶段,司法程序仍在进行,相关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可能尚未完成。
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开具无犯罪证明,可能会导致证明的不准确和不真实。因为最终的判决结果有可能是有罪,这样就会使之前开具的无犯罪证明失去效力,甚至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纠纷。
只有在案件经过法定程序,最终被判定无罪或者案件被撤销等情况下,当事人才有资格申请开具无犯罪证明。
总之,取保候审期间通常不能开具无犯罪证明,需要等待案件有了明确的结果,依据最终的判决或处理决定来确定是否能够开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