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亡的,依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本身就是一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然而,当这种行为导致了人员死亡的严重后果时,其定罪将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聚众斗殴罪通常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一般情况下,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多次聚众斗殴、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一旦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就不再单纯以聚众斗殴罪来定罪。因为死亡这一极其严重的后果已经超出了聚众斗殴罪所能涵盖的范畴。此时,应当依照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处罚。这是因为致人死亡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主观上存在杀人的故意或者对死亡结果的放任心态,客观上实施了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转化定罪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斗殴的起因、参与人员的主观心态、具体的行为手段、造成死亡结果的直接原因等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如果参与斗殴的一方在斗殴过程中,使用了极其危险的工具或者手段,并且具有明显的追求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的主观故意,那么就更容易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总之,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亡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体现了我国刑法对于严重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以及对于公民生命权利的高度保护。

聚众斗殴罪致人死亡如何定罪(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