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请求下帮孕妇接生孕妇死亡,是否构成非法行医,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
要确定这种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备行医资格。如果行为人本身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行医,那么很可能构成非法行医。
即使是在他人请求下帮忙接生,如果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也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因为行医是一项高度专业化和风险性极高的活动,需要经过系统的医学教育、培训和获得合法的执业许可。
然而,如果行为人具备一定的医疗知识和技能,例如是经过正规培训的助产士,或者在紧急情况下采取了合理的急救措施,但由于不可预见的复杂情况导致孕妇死亡,那么可能不构成非法行医。但这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此外,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如果其明知自己没有能力接生,却仍然冒险为之,主观上存在过错,那么构成非法行医的可能性就较大。但如果其是出于善意帮助,且在当时的情境下认为自己有一定的能力处理,那么主观过错的认定会相对复杂。
在判断是否构成非法行医时,还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医疗条件、环境等因素。如果是在医疗资源极度匮乏、无法及时获得正规医疗救助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可能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宽容,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定不构成非法行医。
总之,对于在他人请求下帮孕妇接生导致孕妇死亡是否构成非法行医,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不能简单地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