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女性强奸男性不构成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其犯罪对象是女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对男性实施性侵犯的情况确实可能存在,但由于法律规定的强奸罪主体和对象的特殊性,女性强奸男性不能直接以强奸罪定罪。

不过,如果女性对男性实施了性侵犯行为,可能会构成其他犯罪。比如,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猥亵男性,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这里的“他人”包括男性。

此外,如果在实施性侵犯的过程中,还存在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行为,也会根据相应的犯罪构成要件来定罪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对于性权利的保护应当更加全面和平等。法律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以适应社会变化带来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关键在于准确认定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同时,也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关系、发生的环境等因素,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

总之,虽然目前女性强奸男性不能以强奸罪论处,但法律依然会对这种侵犯他人性权利的行为予以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女性强奸男性构成什么罪名(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