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一般来说,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放贷人的放贷行为存在其他违法情节,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放贷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另外,如果放贷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非法债务,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或者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等。
同时,如果放贷人在放贷过程中,明知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资金的,可能构成相关犯罪的共犯。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高利贷的认定,不仅要考虑利率的高低,还要综合考虑放贷人的资金来源、放贷方式、讨债手段等因素。
此外,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是有一定限度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超过这个限度的利息约定,法律不予保护。
总之,放高利贷是否构成刑事犯罪,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行为表现和情节来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